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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5 10:26

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35号)及《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2020〕81号)精神,现将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的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条件

详见《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书内容如实填写申报资料,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书装订后报所在区县(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书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盖章后上报。

(二)上报时间。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企业申报书和正式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赵斌

联系电话:61881587
附件1
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35号)及《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2020〕8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的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式,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开发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和先进高效的新工艺,实现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生产和商业化应用。
二、支持方式
采用后补助方式,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二)项目研发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投资构成科学合理,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并已实施完成(完工时间最迟为2020年4月,不受理2019年以前完工项目)。
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投资主要由实验检测研发设备费、试验研发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试验费、燃料动力费、研发人员劳务费组成。
(三)项目实施完成,具备产业化和商业化条件。
(四)按照《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入库项目。
(五)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
(六)项目符合企业技术创新战略需求,企业前期立项文件齐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七)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完整,申报内容真实。
四、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有关附件材料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项目单位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法人代表、总经理签署的项目立项文件)
(3)近三年项目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除包含项目投资审计结果,还应包括对项目达产后经济效益或预期经济效益的审计内容。(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应无违规记录);
(5)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认证);
(6)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证明(截屏)。
(7)认定技术中心的文件或证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企业的资产状况、经济效益应和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一致;项目投资、达产后的经济效益应与审计报告相吻合。
(2)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或奖励的同一项目(含发票)不得重复申报及使用。

专项名称重点技术创新

 
2020
创新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书
 
             
 
          (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起止年限     
 
所属区(市)县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填 报 说  明
 
一、本申报书是申报“创新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依据。
二、格式要求:
1、内容要按照给定格式编写,除封面外,文字叙述部份用小4号仿宋字体。
2、申报书统一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胶装,勿用塑料封皮。
三、申报书由申请项目单位按格式要求详细填写,并在规定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企业经济类型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
五、“项目总投资”指该项目研发投入,由实验检测研发设备费、试验研发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试验费、燃料动力费、研发人员劳务费五项组成。“项目总投资”栏中的总投资为贷款、自筹、股权融资、其它资金之和,不含申请拨款数。
六、本申报书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盖章后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一式一份)。
七、本申报书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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